遷村專案早經行政院專案通過,交辦之主辦單位,如水保局、南
投縣政府密集與村民召開會議,媒體亦不時配合報導,土石流區一時
成為明星 災區,成為其他受災戶羨慕之對象,讓人誤以為一個安全、
舒適的家園社 區即將實現。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其中存在的各項問題
,簡要說明如下:

  ﹙一﹚目前「遷村」只是一大決策名詞,因為政府相關單位至今
仍未研擬進一步具體措施,仍毫無細則和配套辦法出爐,專案小組成
立半 年竟無草案,主辦單位打帶跑,走到哪裡算哪裡,被指定遷村的
受災戶毫 無法源依據,我們擔心新聞焦點一過,另一個神木村再次產
生。

  ﹙二﹚有關土石流危險區(線)的劃定,導致民怨四起,無法理
解其依據為何?此外,政府既然判定「強迫遷村」,而非「遷戶」,
但實 際做法卻不是整村住戶遷移,而是將村莊的住戶一分為二,三分
之二需遷 走,三分之一則留居原地,如此一來,村民共同生活八十餘
年所建立之人 文、情感,被粗糙的決策破壞,原有的家族鄰里情感和
社區關係,必不復見。

  ﹙三﹚村民居家產業(建地、耕地)一旦劃入危險區,配合水土
保持政策,全數徵收,不論徵收地的多寡,未來新社區的建地與家屋
重建 ,每戶災民皆需價購180米平方(54坪),以350萬(低
利)貸款 重建家園。此辦法看似公平,其中卻有不公之處,因為被劃
分到危險區域內,土地越多的者,反而損失愈大。

  ﹙四﹚土石流區遷村的災民遭遇三度大災,一是921大震,建
築房舍損毀,二是土石流橫肆,全面覆蓋了無建地與耕地,三是遷村
災戶 的土地將被徵收,連厝帶地通通失去,祖先留下來的田產不保!
政府的遷村決策,究竟是讓災民有所轉機的德政?或是將村民帶到絕
境?

  ﹙五﹚弱勢災民與土石流區災民不等於媒體包裝之下的幸運兒,
假如政府真有心輔導我們重建家園,是否能替我們找一個肯做事、想
做事、願意用心又能擬定政策方案的人,來幫助我們共同解決「遷村
」的種種事宜,畢竟災民面臨的問題和心聲,絕不是專案會議三言二
語可交代清楚,災民的想法意願若無法充分表達,無法被聽取和溝通
,浪費社會成本之 外,徒增民怨。

  ﹙六﹚受災戶所求不多,我們只盼望有一個安全的地方可以安置
家中老小,只求不要讓我們從小生長的土地,祖先血汗拼積的土地因
公共政策而被賤價徵收,最起碼能提高徵收價格補助我們。如今祖先
的血汗竟只值數千元,我們希望能爭取較合理的補償與支援。

  ﹙七﹚對即將遷村的災民,原有的土地業已徵收,因此需及早告
知後續金融貸款問題,否則屆時村民若無擔保品或無法解決其他貸款
問題,而得不到350萬之低利貸款,如此一來,又將陷於無力重建
家屋之困境,成為無家可歸、無立錐之地的新災民,造成另一波之社
會問題。

  ﹙八﹚我們只是一群樸實之農家子弟,不懂繁雜冗長之法令,一
不諳官場文化,甚至連成群抗爭之念都不曾有過,只希望「人人有生
計和工作,家家有生活和住屋」,我們要的真的不多。


村民自救裝設簡易自來水(按一下圖示即有大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