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程初步設計:
(1)4月10日之前
.重建推動委員會完成相關法律程序蒐集(特指土地地目變
更)。
.社區大學提出未來建物使用契約草案,交社區討論。
.社區大學提出未來興辦計劃
(此為地目變更程序之一要件, 重建委員會將負責彙整)。
.社區大學提出空間基本需求(以利規劃設計)。
(2)4月10日起至6月10日
.重建推動委員會向縣府提出「興辦社會福利事業計劃」、「非
都市土地編定變更」(以上為興建社區活動中心之必要程序)。
.社區大學與守城社區重建推動委員會討論合作興建備忘錄與簽
訂細節、記者會等相關事宜。
.重建委員會展開社區參與規劃(台大建築與城鄉基金會劉可強
與蔡福昌為委員會委員),並完成規劃設計,準備申請 建照。
.社區施工團隊展開籌組。
.社區大學至社區展開籌備事宜(包括與居民就未來課程等 進行
對話);若社區大學欲提前開課,重建委員會可於社區 協尋適
當地點。
(3)施工
.完成建照申請、施工團隊組成後,即可展開施工。施工期 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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